中国留学人员指南
2003/11/17
中国留学人员指南
  一、注册登记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以及持学生签证的自费生,在抵达学校并有了固定住址和电话后,应尽快与教育组联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注册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教育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便于做好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中国留学人员在新的合法权益。注册登记也是留学人员今后学成回国发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基本条件之一。
  各校的中国学生会和已办理过注册登记的留学人员,请告诉新到留学生和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留学人员及时办理或补办注册登记手续。
  二、学生护照延期、更换、遗失补发手续,请参看签证组的有关规定。涉及签证延期等方面的问题,请向所在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或新西兰移民局咨询。
  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在正规高校和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从事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在教育组登记注册过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语言生和以工作及长期居留为主要目的人员),回国工作前可在教育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人员证明所需要材料:学位证书复印件、最后毕业学校的证明或研修单位的证明、回国机票、护照复印件等;公派留学人员还须提交进修报告以及导师的评价意见。
  四、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行李的有关规定
  国家海关总署1999年12月19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携带行李物品验放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在国外学习期间曾经临时进出境的留学回国人员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海关均按其实际在外学习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予以验放,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可免税购买《旅客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三类物品一件。对临时进出境连续回国人员,其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的,按连续在境外计算验放时间。对上述人员学成回国时最后半年不满180天但超过150天的也可按180天验放。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外学习、进修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仍可在其免税限量内购买免税国产轿车1辆。海关在审批留学回国人员购车申请时,可不再审核其"聘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其携带外汇情况,海关凭下列证明材料办理审批手续:
  1、 本人有效护照
  2、 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
  4、 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三)上述留学人员、进修人员应在其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申请,超过此期限的,海关可不予受理。
  (四)鉴于目前国产轿车的国产化率不断提高、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流动性较大以及车辆牌照均按照国内普通车辆办理等因素,对留学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车,海关不再进行年审和后续监管。
  (五)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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